大学间合作共同教育推进事业的共同实施相关协议书
埼玉县立大学、埼玉医科大学、城西大学、日本工业大学、埼玉县(以下称“构成大学等”。),就基于大学间合作共同教育推进事业的大学间合作活动,根据以下条款,签订协议。
(目的)
第1条 构成大学等,超越公私立的设置形式,根据地区和领域,大学之间相互合作,构筑能满足社会要求的共同教育和质量保证系统,以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推进运用强项的各功能分化为目的,致力于大学间的积极合作。
(内容)
第2条 构成大学等,根据“大学间合作共同教育推进事业(活动名称:以彩之国大学合作来支持居民生活的具高合作能力的专职人员的培养)”的申请书,切实实施合作活动。
(期间)
第3条 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 无论前款的规定如何,经构成大学等协商,可延长有效期间。
(其他)
第4条 对于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或对本协议的条款产生疑义时,由构成大学进行协商,并做出决定。
为了证明本协议,特制作正式文本5份,构成大学等各持1份。
2012年9月21日
埼玉县立大学校长 三 浦 宜 彦 印
埼玉医科大学校长 别 所 正 美 印
城西大学校长 森 本 雍 宪 印
日本工业大学校长 波 多 野 纯 印
埼玉县知事 上 田 清 司 印